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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远离非法集资、传销?这些知识一定要知道!

深圳经侦 2020-10-12

大家每天都在忙着赚钱那你们知不知道怎样才能防止被“坑钱”?现在的犯罪团伙
个个骗术高超一不小心就会中招!接下来经侦君就来给大家好好讲讲常见的经济犯罪手法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防范


01

“高额回报”项目

其实是非法集资


以“互助”“慈善”“复利”“境外投资”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行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无实体项目支撑,却许以受害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摆出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大好前景的“迷魂阵”,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这些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警方提醒

大家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理财、基金、众筹、股权等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对于不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文禁止的非法经济活动,不做盲目投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02

变着花样收取“入门费”的

网络传销


包装再华丽的传销,也躲不开“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特征。近年来,网络传销蔓延的势头也十分迅猛。

“虚拟货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十分容易辨认,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平台发售“五行币”“百川币”“宝特币”“万福币”等虚拟货币,以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本金的“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设置推荐奖、领导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人发展他人参与;再通过设置提现门槛、定期重置、后台操纵产品价格等手段,牟取暴利。

此外,还有以 “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等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通过发展渠道商、加盟商、代理商、会员并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从中收取佣金的行为,本质上也是网络传销。


警方提醒

大家应该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往往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的“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03

利用“高新技术”“概念店”等

进行洗脑


通过授课进行洗脑,是不法分子骗取钱财的惯用伎俩之一。不法分子以投资无店铺连锁销售、考察高新技术、参观概念店或体验馆等为幌子,诱骗一批批人“乖乖”接受所谓的老师授课。随着网络通讯的发展,微信“空中课堂”也成了洗脑魔术的载体,不法分子从而收取入会费或加盟费。

警方提醒

在选择成为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相关部门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相关网站、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最后,经侦君还要提醒大家
一定要擦亮双眼
看清骗子的套路
避免落入圈套!


经侦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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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部、广东经侦、平安红海湾、平安南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处非办、深圳经侦

编辑:P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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